《觀經四帖疏》綱要
慧淨法師  述
 

一、五部九卷    本疏具疏    教門行門    安心起行

        彌陀示現之善導大師的撰著,現存的有「五部九卷」,其中《觀經疏》一部四卷收錄於《大正藏》三十七冊,餘之四部五卷收錄於四十七冊。

        《觀經疏》一般稱為《觀經四帖疏》,具名《觀無量壽佛經疏》或《觀無量壽經疏》;而從其內容意味來看,也稱為《楷定疏》或《證定疏》。此外又有稱為《觀經義》、《觀經要義》、《觀經義疏》等。由其名稱之多,可窺知此疏被引用之廣與尊崇之高。

        《觀經疏》於五部九卷之中稱為「本疏」或「經疏」,也稱為「教相分」、「解義分」、「安心分」,屬於「教門」;與此相對,《觀念法門》等四部五卷稱為「具疏」,也稱為「行儀分」、「起行分」,屬於「行門」。

二、彌陀指授    諸佛證誠    楷定古今    尊信如經

        《觀經》的主題很奇特,令一般聖道門諸宗師難以理解。

        亦即韋提希夫人是個平凡女性、十足凡夫,為苦惱所逼;然而在一睹阿彌陀佛住立空中相的剎那,立刻往生決定,悟無生法忍。

        又經末〈流通分〉說:「專稱彌陀佛名,必生彌陀淨土。」 (意譯)

        而下下品之極重惡人,臨終苦逼,獄火來現,僅以十念亦得往生。

        這幾點是很難讓聖道門自力根性的行者理解的。以證悟而言,單單破見惑,若非宿世積功累德、行諸難行,則不能達到。而韋提希夫人生長王宮,恣意五欲,何曾一日修行?然而剎那之間,心靈一轉而登法忍之位 (體悟彌陀救度、信心不退之意)。又,遠離三塗六道的輪迴豈是易事?然而極重惡人,無善無行,但念佛名,亦得長揖娑婆,高超極樂。如是之事,迥出凡夫知見。

        因此之故,聖道諸師競相註解《觀經》,而誤判韋提希夫人為大菩薩,宿世已曾積功累行,方能於此一會即得無生法忍。並謂十念往生是「唯願無行」,但作遠生之緣,未能今世即生。如是錯解,則《觀經》的正機不是凡夫而是聖人,將使《觀經》的正意隱而不彰,我輩濁惡求出無門。

        這種錯解,一言以蔽之:不知《觀經》的目的是在顯彰「彌陀本願、凡夫為本」;亦即不知淨土門易行他力,執著聖道門難行自力。

        因為聖道門須以自己的修行力量,救度自己的生死輪迴,然而這是自力難行,故《大集經》言:「億億眾生,無一得者。」若完全依靠彌陀佛力的救度,則不論一切善惡凡夫,都能往生極樂,不再輪迴六道,故本疏言:「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。」又言:「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。」自力他力迥然不同。而《觀經》正是淨土他力往生之經,彌陀佛力救度之法;非為聖者所說,乃是為凡夫所說之經。以佛力故,凡夫之韋提悟無生,極重之惡人生極樂。這全靠彌陀佛力救度,絲毫不靠凡夫自力自得。所謂佛法有五種不可思議,其中佛力最不可思議,而佛力之不可思議,正是指彌陀的大悲救度之力。

        如今善導大師的《觀經疏》之所以被稱為《楷定疏》,正是大師完全站在彌陀佛力救度的立場,楷正了聖道門古今諸師的誤解,判定其是非。大師於跋文言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某今欲出此觀經要義,楷定古今

        所謂古今之「古」是「古說」之意,指善導大師以前著作《觀經疏》之淨影寺慧遠、嘉祥寺吉藏、天臺宗智顗等之論說。「今」是「今說」之意,指大師之時代繼承淨影嘉祥等論說之人及攝論家之說,大師諱號示尊,統稱以上諸人謂之「諸師」。「楷」是楷正、規範,「定」是決定義理之是非;亦即決定義理之是非,作為後世之範本謂之楷定。

        由於淨影寺等古今諸師,以聖道門自力教的觀點解釋淨土門他力教的《觀經》,不能把握《觀經》的真實義,因而《觀經》真義隱晦,釋尊本懷不彰,彌陀佛力不顯,淨土弘傳受阻,凡夫往生之道閉塞。善導大師見此情形非常痛心而言:「自失誤他,為害茲甚。」乃向彌陀、諸佛乞求冥加以撰寫此書,判定古今對《觀經》所解釋的是非,以顯明《觀經》之正意。果然正當開始撰寫此書之時,每夜夢中都有一位聖僧,前來指授玄義科文。故此書一出,《觀經》真義,猶如杲日當空,朗朗然徹照大地。釋尊素懷,彌陀願力,徹露無遺,念佛之人,如雨後春筍,遍滿長安。是以古德言:「善導獨明佛正意。」亦即在當時佛教界中,只有繼承曇鸞大師、道綽禪師之正脈的善導大師,顯明釋尊宣說此《觀經》的真正目的及《觀經》的正確意趣,因此大師之疏稱為「楷定古今之疏」。

        又,此疏是諸佛所證明勘定之書,故亦名《證定疏》,其跋文云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句一字不可加減,欲寫者一如經法。

        法然上人讚云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善導《觀經疏》者,西方指南,行者目足。

        又說:「夢中有僧指授玄義,僧者恐是彌陀應現;爾者可謂此疏是彌陀傳說。」又說:「舉世稱證定疏,人讚之如經法。」

        此《觀經疏》既是彌陀指授之玄義,諸佛證誠之妙釋,不可不珍重敬信。

三、九品唯凡    觀經一部    佛為凡說    非為聖人

        諸師對《觀經》的解釋,影響最大且又最顯而易見的誤解有四點: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、韋提聖人論:判定韋提希夫人是大菩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九品唯聖論:判定九品往生機都是聖者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三、化身化土論:判定彌陀是化身,極樂是化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、別時意趣論:判定下下品之十念往生是唯願無行。

        大師於《觀經疏》之第一卷〈玄義分〉七門分科的第六「和會門」就此四論,一一糾正之,並舉出下列七論,作為楷定古今之正論。實際上這七論是《觀經疏》楷定古今的重點: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、《觀經》唯凡論:佛說觀經,但為凡夫,非為聖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韋提凡夫論:韋提希夫人是凡夫,非聖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三、九品唯凡論:九品行者都是凡夫,不是聖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、報身報土論:彌陀是報佛,極樂是報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五、願行具足論:六字名號具足願行,信心稱名必得往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六、凡夫入報論:使一切善惡凡夫平等無差別地往生報土,與彌陀同證光壽無量是淨土門的本意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七、乘佛願力論:一切善惡凡夫的往生報土,沒有一個不乘託彌陀大願業力。

        《觀經》之下下品說到一生造惡之凡夫,臨終苦逼,遇善知識,教以十聲念佛,當下華臺迎接,非常莊嚴地往生極樂。像這種佛說,這種勝景,不是一般常識所能理解的。曇鸞大師說:「非常之言,不入常人之耳。」所以佛怎樣講就要怎樣信,直心是道場。若以常人之耳,測度非常之言,甚至為了作凡夫合理的解釋而曲解佛說,則是自失誤他,為害不淺。《觀經》易被曲解,以為既是凡夫,又是極惡,怎能往生?若能往生,必非凡夫惡人;因此以聖者判定九品往生機,如左圖:

   

        判定九品往生機是聖者,凡夫無份,完全失去淨土門「凡夫為本」的旨趣,滅卻佛說《觀經》的真意。對此大師慨然糾正之,大師於〈玄義分〉「和會門」首先以道理立論顯明其非,其次就《觀經》之文,以凡夫為本位的經說證明之,而作結論說:

看此《觀經》定善及三輩九品上下文意,總是佛去世後,五濁凡夫,但以遇緣有異,致令九品差別。何者?
上品三人是遇大凡夫,
中品三人是遇小凡夫,
下品三人是遇惡凡夫,
以惡業故,臨終藉善,乘佛願力,乃得往生。

如左圖:

   

       又,大師於〈散善義〉中一一辨定九品之機位,如左圖:

 

        依大師的判定,九品都是凡夫,不是聖者,且整部《觀經》是釋尊為未來世的五濁凡夫所說,非為聖者;大師說那種聖者是:        

三塗永絕,四趣不生。
身居生死,不為生死所染;如鵝鴨入水,水不能濕。
神通自在,轉變無方。
更憂何事,乃藉韋提為其請佛,求生安樂國也?

        那種聖者可說已經遠離三塗六道,安樂無憂,不用佛為他們愁出離之道,不用彌陀為他們發救度之願。倒是佛去世後的五濁凡夫,為煩惱賊所害,濁惡不善,五苦所逼;如斯苦者,猶如溺水之人,常沒常流轉,是彌陀悲愍、為其發願成就淨土急須救度的對象,所謂「彌陀救度、凡夫正機」;彌陀悲願是以救度五濁末世為煩惱賊所害、苦惱不堪的我輩凡夫罪人為目的,若不以救度如斯罪苦之機為急務,則佛之悲願不夠圓滿,而眾生之沉淪永不超升。然而阿彌陀佛之五劫永劫的大悲願行,十劫以來的不停招喚,正是以救度如斯苦機為急務。故大師說:

諸佛大悲於苦者,心偏愍念常沒眾生,是以勸歸淨土。
亦如溺水之人,急須偏救;岸上之者,何用濟為。

        又說:

但此《觀經》,佛為凡說,不干聖也。
世尊定為凡夫,不為聖人。
證明如來說此十六觀經,但為常沒眾生,不干大小聖也。

        由此可知:整部《觀經》之定善十三觀及散善九品,都是釋尊為五濁惡世常沒凡夫所說的,與聖者全無關係,故不只九品不是聖者,定善之機也不是聖者;即使韋提希夫人,雖然諸師斷定她是大菩薩,大師也首先於〈序分義〉依據「汝是凡夫,心想羸劣」之佛說,楷定韋提希非大乘聖人,乃是博地凡夫,而言:

正明韋提是凡非聖,由非聖故,仰惟佛力冥加,彼國雖遙得睹。

        其次於〈定善義〉「華座觀」言:

韋提實是垢凡女質,不足可言;
但以聖力冥加,彼佛現時,得蒙稽首。

        又於《般舟讚》言:

韋提即是女人相,
貪瞋具足凡夫位。

        總之,整部《觀經》始終都是為了救度五濁凡夫、常沒惡人所說的經典;是顯示淨土門正所被機以凡夫為本,為如斯凡夫所說的經典;是說明一切凡夫,信受彌陀救度,專稱彌陀佛名,必生彌陀淨土的經典;是釋尊觀見機教成熟而說的一部末法濁世機教相應的經典;是彌陀救度之法、凡夫得救之道的經典。
 

四、彌陀報身    極樂報土    凡夫入報    全託佛願

        有關彌陀淨土是報是化的問題,諸師或謂之應化土,認為既是凡夫也能往生的淨土,應是劣等的應化土;或謂之凡聖同居土,認為既是凡夫聖人都能往生的淨土,應是凡聖雜處而居的下等淨土。

        對此,道綽禪師已於《安樂集》第一大門之〈三身三土章〉糾正之,而說明彌陀淨土是報土非化土。今大師亦於〈玄義分〉之「會通二乘種不生」一節,斷定彌陀淨土既非應化土,也非凡聖同居土,而是極為高妙的報土,所謂「是報非化」,同時舉出《大乘同性經》、《大經》、《觀經》等三經證明是報非化之義。

        然而如此高妙的報土,凡夫如何往生呢?為了顯明此義,大師特別設立問答的方式而言:

問曰:彼佛及土,既言報者,報法高妙,小聖難階;
          
垢障凡夫,云何得入?
答曰:若論眾生垢障,實難欣趣;
         
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。

        這便是有名的「凡夫入報論」:彌陀淨土是高妙的報土,而一切善惡凡夫都能往生,其所以得生之因,係全託佛願他力,而非凡夫自力。

        諸佛的報土雖也是勝妙的淨土,然凡夫、二乘自不用講,高級菩薩也無法進入;如《仁王經》〈教化品〉所言:「三賢十聖住果報,唯佛一人居淨土。」可是彌陀報土是酬報第十八願「十方眾生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」所成就的淨土之故,既是高妙報土,同時也是十方眾生——上至等覺菩薩,下至逆謗闡提——都能往生的無比無倫的報土,是超勝諸佛報土的報土;這也正顯明彌陀願力的特別殊勝。

        此問答中,「報法高妙」等是問彌陀願力所成就的報土是法性身土,是彌陀本身的境界,大乘聖人、小乘聖人以自己之力尚且不能進入,煩惱熾盛,業障深重的凡夫怎能往生呢?對此大師答以垢障凡夫以自己之力固然不能往生 (信機),但由於完全乘託彌陀救度之力(信法),致使五乘——人類、天眾、聲聞、緣覺、菩薩——機類同生報土。

        在此大師說明彌陀救度之機很低,是惡業凡夫;往生之土很高,是高妙報土。如此勝益,皆因託佛願力,顯示彌陀救度是五乘齊入、萬機普益之法。

        「五乘齊入」之「齊」是「同一」之意,在此顯出「一因一果」之義。若論五乘,凡聖善惡各不相同,因既千差,果亦萬別 (多因多果);然而五乘同捨自力,同託佛力(一因),同生報土,同證法身(一果)。

        十方眾生有等覺菩薩,也有五逆謗法,若依自力,則各人果報千差萬別;若依彌陀願力,則上下無別,一同往生高妙的報土,一同證悟光壽無量的極果。

        可知往生西方不是靠自力,乃是全靠佛力,故不論眾生的身份資格:不論男女老少,不論緇素賢愚,不論罪之輕重,不論行之有無,不論心淨不淨,不論念一不一,一切不論,但信彌陀救度,專稱彌陀佛名,必生彌陀淨土;亦即但憑彌陀不可思議的佛力,十惡五逆,謗法闡提,皆得往生。故往生極樂,不論自力,只論他力。

        欲生淨土之人,應先知彌陀本願,彌陀已預先為我等成就極樂世界,預先為我等成就往生之功德資糧,也預先為我等成就消除曠劫以來所造一切罪業之名號功德力;由於我等不知不信,故未能領受彌陀功德,因而繼續虛受輪迴。今日信知,乘彌陀願力,念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;此信一信永信,貫徹一生,更不再疑。

        若不乘彌陀願力,等覺菩薩不能往生,何況凡夫?若論凡夫,尚且無力脫離六道輪迴,何況往生高妙報土?五乘自力非入報土之因,唯託彌陀願力才是正因。所謂:

願力成就之報土,自力功行不能到;
大小聖人皆共同,唯託彌陀本願力。

        不論根機,不論善惡,往生報土,唯依彌陀佛願之力,不依行者自身之力。

        眾生皆是雜毒之心,虛假之行;唯有彌陀是清淨之心,真實之行。因此,不論眾生修行之力,只論彌陀救度之力。

        不可依眾生的資格論生不生,應該就彌陀之救度問信不信。信者得生,疑者不生。

        淨土法門是凡夫正機,本願稱名,報土往生。亦即極愚最下之人,依極善最上之法,生極高最妙之土。

        九品皆凡,極樂是報;凡夫入報,全託佛願。

五、六字名號    機法一體    具信願行    是正定業

        大師於〈玄義分〉言:

今此《觀經》中,十聲稱佛,即有十願十行具足。
云何具足?
言南無者,即是歸命,
亦是發願迴向之義;
言阿彌陀佛者,即是其行。
以斯義故,必得往生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 此名為「六字釋」,大師以此「六字三義」詮釋「南無阿彌陀佛」之六字名號所具備的德義。這是《四帖疏》中最重要的釋義之一,此文最能發揮楷定古今的精神。

        為了顯明十聲稱佛願行具足的原因,而言「云何具足」等,就法體舉出具足之義。

        此六字三義所包含的意義有「機法門」與「願行門」,六字有信願行之義,信與行相對便成機法門之義,南無即是能信之機,阿彌陀佛即是救度之法,此名信行,或名機法;而信之中有願之義,願與行相對便成願行門;故法體六字之中,機法一體,願行具足。法體六字本來具足願行,故不待眾生修行迴向,如實稱名之中,一聲一聲都具足願與行,故必得往生。

        此六字釋的起因,是由於當時隋唐時代的攝論宗徒,以《觀經》下品下生之五逆惡人,臨終遇善知識教以十聲稱佛,得生極樂之事,謂之「別時意趣」的方便說,亦即以為一生造惡未曾修持,直至臨終雖有「往生願」,然僅十聲稱名,不成「往生行」,此是「唯願無行」,不能即時得往生,佛所言往生是方便說,真正往生是遠在未來世的「別時」,不在今世的即時。以上是攝論宗徒以《攝大乘論》所言之「別時意趣」錯解《觀經》下下品之往生,他們將下下品的十聲稱名與一般稱念「南無大日如來」、「南無多寶如來」等相提並論,這是他們不知淨土門教理與聖道門教理的分際,而以聖道門的自力觀念來看《觀經》,故生此錯解。這種主張阻礙淨土門的弘通,很多人一聽便不修淨土了;《釋淨土群疑論》說:「攝論至此百有餘年,諸德咸見此論文,不修西方淨業。」

        此別時意之謬見已於道綽禪師之《安樂集》第二大門第二章糾正之。今大師也奮然著作《觀經》的註疏,於第一卷便設立「會通別時意趣」之一節,以破斥攝論宗徒的唯願無行之論難。

        此六字釋之文有內外兩面,外對聖道門中攝論宗徒的來難,顯明十聲稱名願行具足;向內究明彌陀弘願的救度,並發揮念佛往生的深義。

        「言南無者即是歸命」等二十六字是說明南無阿彌陀佛之六字中具足願行,其中「南無」之二字從機 (眾生)的立場說明,「阿彌陀佛」之四字從法(彌陀)的立場說明。

        「南無者即是歸命」:南無是歸命之意,歸命是歸順阿彌陀佛的救度,亦即是「二河喻」所言之「信順二尊之意」,故歸命即是「信心」。

        「亦是發願迴向之義」:發往生之誓願謂之「發願」,迴轉自力歸向他力 (彌陀的救度)謂之「迴向」,「義」是德義之意。歸命之心具有願生的內涵,亦即之所以歸命乃是為了願生。

        在此歸命謂之「即是」,發願迴向謂之「亦是」,這是因為「南無」的本身是「歸命」,故說「即是」,「即」是「當體全是」、「當下直接」之意,亦即是「等於」;而「發願迴向」是南無所具的德義,另外的一種含義 (義別),故說「亦是」,而不說即是。

        「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」:「即」是等於,當體全是之意,所歸之法體的本身是「行」,故說「即是」;「其行」之「其」字是指前面的南無歸命,阿彌陀佛之名號,是眾生若不生者不取正覺的圓滿萬德之洪名,以此洪名作為眾生往生之行業。眾生一旦歸命念佛之時,立即擁有此行,故亦名信行不二、機法一體。

        「以斯義故,必得往生」:由於南無阿彌陀佛之六字洪名具足願與行,故必定於今世往生極樂淨土,曇鸞大師謂之「業事成辦」。

        「願行具足」有三重之義:

        1、法體名號具足願行:願是救度眾生的大願,亦即彌陀於因位之時五劫之間所思惟發起的大願;行是成就此願的行業,亦即是彌陀兆載永劫之間所苦修完成的大行。願行圓滿而成南無阿彌陀佛,因位的大願大行之功德都具備於名號中,故此六字名號毫無欠缺地具足此願與行。在此能具的是名號,所具的是因位五劫永劫的願行。

        2、歸命信心具足願行:眾生聞其名號之威德時,名號成為眾生的信心,此謂之他力信心,此信心自然具足名號所具的願行,故說信心具足願行。在此能具的是信心,所具的是名號中的願行。

        3、稱名念佛具足願行:眾生既然具足信心,則能相續稱名,其稱名是信心全現的稱名,亦即信心之體的名號當體顯現於口業,故一聲一聲的稱名都具足願行。在此能具的是稱名,所具的是信心中之願行,亦即名號中本具的願行。

        法體名號具足願行有這樣的次第之故,大師說明名號之中具足願行;法體之名號既然具足願行,則如是信受而稱名,一聲一聲都具足願行;並非眾生自力積功而後具足。

        依前面所述名號六字之全體願行具足故,以願而言,六字全體是願;以行而言,六字全體是行。不過大師將其分開解釋,以南無是願、阿彌陀佛是行,這是順其意義的切近處而說的。

        又,所謂「十聲稱佛即有十願十行具足」,並非一聲稱名具足一願一行,二聲稱名具足二願二行,十聲稱名具足十願十行;而是顯示法體之名號本身具足願行,故聲聲稱名,聲聲具足願行,無有一聲不具足願行。故一聲的願行與多聲的願行,都不離彌陀所迴施的願行,彌陀所迴施的願行即是往生的業因,業因既已圓滿,則一聲聲都是彌陀法體名號的顯現。

        要之,所謂十聲稱名具足願行,並非稱念之時才具足,是所稱之名號本身即具足願行,今信而稱之,故十聲的稱名當然亦具足願行。譬如波之潤物,並非成為波才能潤物,而是本來水就具有潤物的作用,此作用波亦具足,故波能潤物。        

六、要弘二門    念觀兩宗    隱顯廢立    從假入真

        善導大師於《觀經疏》一開始便於〈玄義分〉「七門料簡」之第一「序題門」歸納《觀經》之內容而作出有名的「要弘二門判」,所謂:

娑婆化主,因其請故,即廣開淨土之「要門」;
安樂能人,顯彰別意之「弘願」。
其「要門」者:即此《觀經》定散二門是也。定即息慮以凝心,散即廢惡以修善;迴斯二行,求願往生也。
言「弘願」者:如《大經》說:「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。」

        《觀經》一部所說在此二門。

        「要門」即是十三觀之「定善」及三福九品之「散善」。

        「弘願」即是《大經》之第十八願,亦即彌陀「本願力」。

        「要門」是自己修行定善或散善,迴向求生;此龍樹菩薩謂之「難行道」,曇鸞大師謂之「自力」。

        「弘願」是全憑彌陀本願力,彌陀本願已預先為十方眾生完成了不可思議的救度力,亦即大願業力,十方眾生萬機不漏,善惡皆攝,弘廣大願,故名弘願;此龍樹菩薩謂之「易行道」,曇鸞大師謂之「他力」。

        接著於第三「宗旨門」判定《觀經》之宗旨而言:

今此《觀經》:即以「觀佛三昧」為宗;
亦以「念佛三昧」為宗。

        因為《觀經》一部的內容既然在說「要弘二門」,所以便有要門的觀佛與弘願的念佛之「念觀兩宗」,所謂「一經兩宗」。然而「觀佛」是自力難行之道,既非彌陀本願,也非釋尊本懷,更非十方眾生所能;而「念佛」是他力易行之道,是彌陀本願,釋尊本懷,十方眾生所能。因此《觀經》之〈流通分〉釋尊不付囑要門之法,而付囑念佛之法,釋尊自己「廢觀立念」 (廢要門立弘願)而言:

佛告阿難:汝好持是語,持是語者,即是持無量壽佛名。

        善導大師體悟彌陀、釋迦二尊一致之意而解釋說:

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,
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,一向專稱,彌陀佛名。

        《觀經》〈正宗分〉廣泛地細說定善之十三觀與散善之三福九品,依之而修雖有利益,迴向皆得往生;然而尚有更大的利益不在此定散兩門,而是在弘願一門,亦即《大經》第十八願念佛往生願 (大經流通分謂之「大利無上功德」),第十八願是阿彌陀佛對念佛眾生必生彌陀淨土的誓約、保證,十方眾生,信受彌陀救度(至心信樂)、願生彌陀淨土(欲生我國)、專稱彌陀佛名(乃至十念),必生彌陀淨土(若不生者不取正覺),所以釋尊在此《觀經》之〈流通分〉咨嗟讚歎地付囑阿難,要他「好持無量壽佛之名號」,亦即善導大師所解釋的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」,在此有一向任憑阿彌陀佛救度之意,因為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洪名具足全部功德,能救度十方所有眾生,任何眾生只要一向任憑彌陀之救度,專稱彌陀之名號,就已領受彌陀之全部功德,而不是要門所修的迴向求救之自力觀佛或自力稱名。

        從「要弘二門」的「念觀兩宗」到「要弘廢立」(廢要門立弘願)、「念觀廢立」 (廢觀立念)的「念佛一宗」,有「從假入真」(從方便入真實)的隱顯之意,亦即此是釋尊為了引導聖道門的諸種機類進入淨土門,再由淨土門中的要門導歸彌陀本願之弘願念佛的施設。故《觀經》的目的不在十三定觀或三福九品,而是在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附表於左:

    
七、佛立空中    顯彰弘願    韋提一見    得無生忍

        前面提到善導大師於〈玄義分〉說「安樂能人(彌陀)顯彰別意之弘願」,然而阿彌陀佛究竟在《觀經》之何處「顯彰弘願」呢?是在〈正宗分〉十三觀之第七「華座觀」之初,此即是「顯彰弘願,韋提入信」之處。亦即華座觀之初,釋尊表明要宣說「除苦惱法」之時,阿彌陀佛應釋尊之聲,立即顯現在空中讓韋提希夫人觀看,善導大師解釋此處而言「應聲即現,證得往生」。意謂「除苦惱法」在於彌陀本身,凡是全憑彌陀救度的業深障重之苦惱眾生,其苦惱立即消除,決定往生,不斷煩惱得涅槃,此後只要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亦即韋提希夫人之見佛,不單單只是眼觸佛體,而是領解深信這便是救度自己的佛;換言之,即是徹見彌陀之願力。此意第九「真身觀」言:

觀佛身故亦見佛心,佛心者大慈悲是,以無緣慈攝諸眾生。

        見佛身即見佛心,見佛心即悟佛之無緣大慈、同體大悲在於救度眼前醜惡卑賤、怯弱無力的自己,這便是入信,亦即是得到「信喜悟」的無生法忍(信心不退),這與《大經》十八願成就文所說「聞其名號,信心歡喜乃至一念,至心迴向願生彼國,即得往生住不退轉」同一意趣。曇鸞大師說「名即法」,「名體不二」、「名體一如」;見佛身而起信 (見佛得忍)與聞其名而起信(聞名不退),所入門戶不同,終歸一致,故聞與見畢竟同樣都是體悟到彌陀大願業力的慈悲救度,此謂之「聞見一致」。為了具體顯明此義,大師在三心釋中設立「二河白道喻」,說明行走白道的行者,在自覺貪欲、瞋恚之心強盛,無法止息,進退皆死,必墮地獄的當下,忽然聽聞阿彌陀佛救度的招喚之聲說:

汝一心正念直來,我能護汝;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。

        突聞此語,如雷貫心,豁然醒悟,信眼開朗,不可思議,歎未曾有,立即住於大安心大滿足的境地 (不退轉),淨土法門所說的見佛或聞名即是這種心境的體悟。「二河喻」可說是行者心路歷程的具體描繪,而阿彌陀佛招喚之聲即是第十八願的具體內涵,如左表:

彌陀喚聲:汝一心正念直來,我能護汝;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。
第十八願: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至心信樂欲生我國,乃至十念;若不生者不取正覺;唯除五逆誹謗正法。

   

        行者被阿彌陀佛的光明(智慧)所照,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個貪瞋、逆謗、三定死、無救之機 ,而與此同時阿彌陀佛「我能救汝,不要畏懼」的慈悲救度之聲貫入身心,成為不畏水火,安走白道的機法二種深信的念佛人;此亦即是「真身觀」所言之

光明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眾生攝取不捨

之意。

        所謂「直來」,即是不須繞遠路,不躊躇;亦即若不能改變原樣,就以當下的模樣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此即不顧自己之貪瞋,唯直仰彌陀願力之白道,唯任憑彌陀慈悲之救度;所謂「信順二尊之意,不顧水火二河,念念無遺,乘彼願力之道」。

        男女緇素,智愚善惡,隨其根機,只要念佛,毫無限制;若有限制,則十方眾生絕對不堪。

        故「直來」的招喚是彌陀悲心的極致,願力的高峰;這也正顯示彌陀之「十方眾生,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」的本願是「超世願」。

        所謂「超世願」即是超越十方三世諸佛的悲願,以彌陀本願力之不思議,使不能救度的人被救,不能往生的人往生;故彌陀本願名為「超世悲願」,此道亦名為「超世直道」。

        由於彌陀在因地時發起「十方眾生,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」的「超世願」,也由於完成了這空前絕後的超世願,故此佛名為「南無阿彌陀佛」。因此,阿彌陀佛與其他諸佛迥別,五濁惡世的貪瞋凡夫、極重惡人,十方諸佛無此願力可救,無此淨土可容;十方諸佛中唯有彌陀一佛有此願力可救,有此報土可容。故彌陀的超世願是超越十方三世諸佛的「弘願」,因而釋尊於《大阿彌陀經》之中金口極讚南無阿彌陀佛是:

諸佛之王,光明之尊。

        如果使十方眾生之我等墮落地獄,阿彌陀佛的立場就站不住,南無阿彌陀佛就失去了所以為阿彌陀佛的身份。

        當我沉溺大海,無力上浮,即將滅頂,阿彌陀佛躬身跳入海中把我抱上岸來,不但使我重生,且獲得不退轉。

        當我將墮地獄,始發現阿彌陀佛已在此佇候十劫。

        在這三學不成、三毒難斷的當下,聞到了直來的悲喚,於是大安心大滿足地行走白道,過著生活即信心、信心即念佛的日子。

        又,行走於白道的行者終於聞到彌陀喚聲而獲救,推其因也要歸功於釋尊的發遣,「二河喻」言:

        東岸忽聞人喚聲:「仁者!但決定尋此道行,必無死難,若住即死。」

        而〈玄義分〉第一「序題門」之後半也預先顯明釋尊發遣與彌陀來迎的「二尊遣喚」、「二尊一致」之大悲而言:

仰惟釋迦此方發遣,彌陀即彼國來迎;
彼喚此遣,豈容不去也。

        「二尊遣喚」之中,彌陀招喚之經證已於華座觀之初的「住立空中尊」看出,此亦即是彌陀自己顯彰弘願;而釋尊發遣之經證又是出在《觀經》之何處呢?是在最後之〈流通分〉的「付囑阿難」之文:

佛告阿難:「汝好持是語,持是語者,即是持無量壽佛名。」

        二尊之意無別,二尊之意一致,這邊發遣,那邊招引,都是彌陀弘願的自然作用,目的在於主動地、平等地、無條件地救度水深火熱中的群萌。

        二尊之恩,粉身叵報,碎骨難謝,《般舟讚》言:

不蒙彌陀弘誓力,何時何劫出娑婆。
得免娑婆長劫苦,今日見佛釋迦恩。
若非本師知識勸,彌陀淨土云何入。

        又,前面所說的「見佛入信」或「見佛得忍」是唯指念佛之機,徹見彌陀悲心,於稱名必生之彌陀悲願決定深信而言,學佛者或有夢中見佛、靜坐中見佛、念佛中見佛,甚或危難中蒙佛菩薩現身解救,這些都是尋常感應,與機法二種深信不可等同而語。    

八、往生正因    在深信心    就行立信    信行一體

        《觀經》「九品段」之初言:

願生彼國者,發三種心,即便往生。何等為三?
一者至誠心,二者深心,三者迴向發願心;
具三心者,必生彼國。

        此三心是淨土真髓,行者心肝;是《觀經》眼目,出離要道。故善導大師在此句之前特置「經云」二字,舉出佛言以顯其重要而勸人信順。

        大師於此三心釋之初,標言「辨定三心以為正因」,意謂三心是往生的正因;而三心釋之結尾說「又此三心亦通攝定善之義」,意謂十三種定觀也須有此三心,若三心不具,不能往生。由此可知:不論定善,不論散善,往生在此三心;有此三心即得往生,無此三心不得往生。故此三心不只是《觀經》,可說是淨土門的核心,其重要可知;故法然上人於其《選擇集》〈三心章〉說:「三心者是行者至要也。」

        就其文意,三心有「要門三心」與「弘願三心」之義。

        要門之定善三心及散善三心是「迴斯二行求願往生」的「自力三心」。

        弘願三心是「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」的「他力三心」。

        三心有此「要門自力三心」與「弘願他力三心」之別。

        「自力三心」是行者自己發起三心之故,機有千差,故各個所發之三心程度亦有萬別,而且自力之三心不是虛假諂偽無真實心,穢惡污染無清淨心的罪惡生死凡夫所能發起,故是「難行道」。

        「他力三心」是不論定善散善,不論智愚善惡,不論有漏無漏,皆悉信受彌陀救度、專稱彌陀佛名,故三心皆統攝於「深心」。大師說「深心即是深信之心也」,而開展出「七深信六決定」的解釋,歸納之即是「二種深信、就人立信、就行立信」等三要義;「二種深信」,即是「機法二種深信」。「機」指自己,「法」指彌陀;信機無力,所以罪惡生死,無有出離之緣;信法有力,但乘彌陀真實願力 (乃至十念之稱名念佛),定得往生。此信凡聖平等,萬人一味;救度皆由彌陀之力,皆因一味之信,故是「易行道」。

        此機法二種深信即是第十八願的內容,也是二河白道喻的主旨。機法二種深信之文云:

一者決定深信: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,曠劫以來,常沒常流轉,無有出離之緣。
二者決定深信: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,攝受眾生,無疑無慮,乘彼願力,定得往生。

        《往生禮讚》解釋「深心」之文云:

「深心」即是「真實信心」:
信知自身是具足煩惱凡夫,善根薄少,流轉三界,不出火宅;今信知彌陀本弘誓願,及稱名號,下至十聲一聲等,定得往生;乃至一念無有疑心,故名深心。

        以此釋可知:淨土法門之信乃信「上盡一形,下至一聲一念,亦必往生」。既信之後,自必一生一向專稱佛名。此亦即是第十八願「乃至十念」之意,是故龍樹菩薩言:「以信方便,易行疾至。」若信而無行,即非真信;若能專行,則信自在其中,符本願之理故。

        法然上人於其《選擇集》〈三心章〉之「信疑決判文」云:

「深心」者謂「深信之心」,當知:
生死之家,以疑為所止;
涅槃之城,以信為能入。

        生死、涅槃之因,以聖道門而言,是在於煩惱之斷除與否,亦即在於迷悟,迷則生死,悟則涅槃;並非信疑。因為聖道門是全靠自力,以自己之力破無明、悟實相、斷煩惱,以自己之力出三界六道輪迴,若不斷煩惱,則不得涅槃,所以聖道門是自力之教。

        淨土法門是他力之教,亦即乘託彌陀不可思議之本願力往生極樂。既往生極樂,則三界六道之生死輪迴自然遠離。曇鸞大師謂之「胎卵濕生,緣之高揖;業繫長維,從此永斷」。且極樂是無為涅槃的境界,往生即悟無生 (生即無生),與彌陀同證光壽無量的身心。故若信受彌陀救度、專稱彌陀佛名、願生彌陀淨土者,曇鸞大師謂之「業事成辦」(往生之業已經完成)、「不斷煩惱得涅槃分」。

        因此,以淨土門而言,生死、涅槃之因在信與疑,不在迷與悟;信者得生,疑者不生。猶如病人,信醫生之言 (信心),飲服其藥(念佛),則病自癒;然而不信其言,不服其藥,以致死亡。雖死因在於病重,但因不服藥而終致死亡。吾等煩惱病重,不能自癒,唯有服彌陀本願所成之阿伽陀藥的六字洪名,不但萬病皆癒,且得無量壽命,身心安穩,六通自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往生安樂國 ,只在信念佛;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若具此深信,三心自然具。
        

九、五種正行    定業稱名    順佛本願    決定往生

        大師於「深心釋」之中談到二種深信、就人立信、就行立信等三要義。

       「二種深信」如前所述,而「就人立信」即是就釋迦、諸佛等滿足大悲之人所說的以安立對彌陀本願救度的信心,彌陀本願的救度法門是釋尊所宣說,十方諸佛異口同音所證誠,此等諸佛都是悲智圓滿之人,其所言說,絲毫無誤,無可置疑,皆可信受;若是菩薩等因人,智行未滿故,其所言說不足信用--這便是 「就人立信」。故大師作結論說:「一佛所說即一切佛同證誠其事,此名就人立信。」

        此釋迦、諸佛所說之念佛法是乘佛願力之法,是名號全現之行,以此行業安立對彌陀本願救度的信心便是「就行立信」。

         大師在此說明「行」有二種,一是「正行」,二是「雜行」。此就往生淨土之行而言,以向於西方淨土的彌陀之行業謂之「正行」;與此相對的,以此土入聖的聖道萬行迴轉趣向於往生淨土謂之 「雜行」。

        「正行」有五種,所謂「五正行」,即是「讀、觀、禮、稱、讚」,如次:

   

        此五正行又分為「正定業」與「助業」二種,亦即前三後一是助業,第四之稱名是正定業,大師如是說:

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;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。

        大師又說:

自餘諸善,悉名雜行。

        亦即五正行之外的所有修行都名之為「雜行」。

        雜行是與正行相對而言的,因此約之可說有「五種雜行」,推廣之則有無量雜行;無量雜行亦謂之「諸善萬行」。五種雜行如左:

讀誦雜行:為往生極樂而讀誦淨土三經以外的經典。
觀想雜行:為往生極樂而想像極樂淨土以外的依正。
禮拜雜行:為往生極樂而禮拜彌陀以外的諸佛菩薩。
稱名雜行:為往生極樂而稱念彌陀以外的諸佛菩薩名號及咒語。
讚供雜行:為往生極樂而讚歎供養彌陀以外的諸佛菩薩。

        大師說:

若修後雜行,即心常間斷,雖可迴向得生,眾名疏雜之行也。

此「往生行相」既有「正雜二行」,便有「二行得失」,其得失有五種,如左:

「正行五得」:與彌陀親、近、無間、不用迴向、純。
「雜行五失」:與彌陀疏、遠、有間、必用迴向、雜。

        列表於後:

        本來五種雜行也好,諸善萬行也好,都是佛教中的修行。只是從行業的性質來講,雜行是屬於聖道門、難行道、自力,亦即是此土入聖的行業;而正行是屬於淨土門、易行道、他力,亦即是彼土得證的行業。此二者的性質、利益完全不同,大師 為了詳細區分之,故作此二行之判;並舉出 「二行得失」,有褒貶廢立之意,亦即褒正行貶雜行,而勸導實踐正行、捨棄雜行。

        此「正雜二行」之判是淨土門的判釋,雜行以聖道門而言不名為雜,然而來到淨土門,因為不是純粹彌陀極樂之行業,必須迴向方能往生,若不迴向便不能往生,故名為雜。猶如直達車,到站即是目的地;若非直達車,便須到處轉車,迴轉趣向於目的地,否則永難到達。凡與彌陀無關的行業,即使專修一行,亦名 為雜,仍須迴向方能往生。

        原來是修聖道門的人,想在此土入聖證果,因此以六度萬行為其因行;然而畢竟自覺煩惱強業障重,以自己之力無法圓滿六度萬行諸波羅蜜,無法在此土證果,因而發願求生極樂淨土,而以其所修功德作 為迴向。若一改其聖道門行業,捨雜行歸正行,捨雜修入專修,則不用迴向,因為是純粹極樂之行體故;而雜行非純極樂之行,是廣通於人、天、三乘及十方淨土,隨其業因而感果。因既千差,故果亦萬別,若不迴向便不能感極樂之果,故謂之雜。然而雖可迴向,也只能胎生,不能化生,因 為不是彌陀本願真實行,乃是凡夫雜毒之善、虛假之行;且不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不蒙彌陀光明攝護。故大師於 《往生禮讚》言:

彌陀身色如金山,相好光明照十方;
唯有念佛蒙光攝,當知本願最為強。

       又於《般舟讚》言:

相好彌多八萬四,一一光明照十方;
不為餘緣光普照,唯覓念佛往生人。

        雜行不生之事,大師於《法事讚》卷下言:

極樂無為涅槃界,隨緣雜善恐難生;
故使如來選要法,教念彌陀專復專。

「念彌陀專復專」即是「正定業」,亦即大師所說的:

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;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。

        「正定業」有二義:即「正選定之業」,與「正決定之業」。前者是就彌陀而言的,彌陀於二百一十億的諸佛誓願中選捨一切諸行,不為眾生往生之因願;獨選定念佛一行,作為眾生往生之因願,故名 為「正選定之業」。後者是就眾生而言,眾生信順此願,稱名念佛,則往生決定,故名為「正決定之業」。

        「正定業」之文解釋:

        「一心」即是本願之「三心」。

        「專念」即是本願之「十念」。

       「彌陀名號」就三心而言是「所聞所信」,就十念而言是「所稱所念」。亦即信者信彌陀本願,行者行彌陀名號。

        「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」的「不問」二字貫通前後,故不問行住坐臥即是不論時處諸緣,不問時節久近即是不論時間長短;亦即不論時處諸緣之時間長短,都可念佛,都應念佛,一心專念,念念不捨彌陀佛名,故下文言: 「念念不捨」。此「不問時節久近」即是本願文所言「乃至十念」的「乃至」之意。「乃至十念」之意即是以「乃至臨終十念一念亦得往生」之理建立信心,故本願文言 「乃至十念」,成就文言「乃至一念」;臨終十念一念亦得往生,則何人不得往生!是故一生念佛,更必往生。

       大師在此之前的「就人立信」說:

一切凡夫,不問罪福多少,時節久近,但能上盡百年,下至一日七日,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,必無疑也。

        此「不問罪福多少」即是不論眾生之機,亦即不論眾生的身份如何,出家在家,聖人凡夫,善人惡人,眾皆不論,只論願生稱名;而「不問時節久近」即是不論時間長短,都應專念彌陀名號,長命之機則盡形壽稱名;短命之機則乃至七日一日、臨終之十念一念,亦得往生,無一念之疑。因此,可知往生極樂在於信受彌陀救度、專稱彌陀佛名、願生彌陀淨土。往生之業因既已滿足,則隨其報身長短,盡形壽一心無二心,信心無疑心地專念彌陀名號,不論行住坐臥的時處諸緣,不論時節久近的時間長短。曇鸞大師說 「十念者明業事成辦耳」,亦即往生之業因在「乃至十念」之專稱彌陀佛名即已完全決定,此古德亦謂之「平生業成」。

        此「不問罪福多少,勸專念佛名 」之文,正顯示彌陀佛力無礙救度之法門,以消除一切疑見之執著。或有執著罪福因果,修福應生,造罪不生;或有執著福多罪少,尚可得生,罪多福少,則不得生。為除此等疑執,故言:「不問罪福多少,但能一心專念彌陀名號 。」

        然有邪見之人,濫解彌陀救度,不問罪福多少故,罪不可畏,福不可修,若有畏罪修福者,是未信彌陀願力之人;因而增長放逸懈怠,任性胡作非為。此等之人,猶在問罪福之中,以修福 為非,造罪為是,執此邪見,自謂信心決定,是淨土之因。亦有稱自身是罪惡凡夫故,放縱三業,任情為惡,都無慚愧,放言 「我實他力行人,乘佛願力,定得往生」。如此等輩,與彌陀本願不相應,可謂欲求超升,反更沉淪。

        信受彌陀救度之人,既知自己是罪惡凡夫,則生慚愧懺悔,心存謙卑柔軟,而思棄惡行善,如善導大師言「念念稱名常懺悔」。又既知彌陀大悲救度,且受恩感恩,則應謝恩報恩,如同善導大師言 「學佛大悲心」,而悲愍眾生、利樂有情。

        「念念不捨」有二義,即「機相策勵」與「法德不斷」。「念念」二字就彌陀而言是光明剎那剎那攝取念佛眾生,就眾生而言是念而又念。信受彌陀救度之人,直至臨終,一心專念,念念不捨彌陀佛名,非必 剎那剎那稱名,而是盡身心所能,想到就念,出口便念。這是彌陀所選定,眾生信順之,往生便已決定,故言「順彼佛願故」。

        又「一心專念彌陀名號」,在此更特別用「專」之一字,有融化讀誦、禮拜等諸行歸於專稱佛名之意。

        「是名正定之業」是顯示專稱佛名正是往生決定之業。

       「順彼佛願故」是顯示專稱名號是相應於阿彌陀佛之第十八願。

       以這幾點來看,大師之意不在就前三後一之行立信,是就第四之稱名一行立信,故名就行立信。

       此段文之初有「就行立信者」之句,這是標目,標目在於指出本文的旨歸,而其旨歸正是在於順彼佛願之正定業的稱名一行,因此就行立信的「行」是指「稱名一行」,並非指五正行。

        然而,既然說不問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,則很明顯地不論何時何地何緣,都可念佛,都應念佛,也都必往生,故大師於《往生禮讚》說:

若有眾生,稱念阿彌陀佛,若七日及一日,下至十聲,乃至一聲一念等,必得往生。

        既然乃至臨終之機,一聲一念亦得往生,可知並非以稱名累積功夫,以自己稱名之力往生,是本願名號之力使信願念佛之人往生。

        以此順彼佛願的稱名為正定業,則往生之業因具足,前三後一的助業自然也融化於稱名之中;當然尚未具足信心,未成為正定業的稱名之前,助業即是方便行,助成信心的方便;一旦具足信心,蒙佛救度,則任運稱名,稱不認稱功,助不執助相。

       「正助」亦有君臣、主伴之義,以稱名為主位,禮誦等隨順之,因而分為正助,恰如龍動雲隨、君來臣侍的風貌。然倘若以為一心專念不足以往生,須助業補足之,因而五種正行兼修,以求往生,這很明顯地帶有自力,古德謂之 「助正兼行之雜修」,亦謂之「助正間雜之雜心」。這是由於未通達助正有方便與真實的關係而將兩者並重的兼修之,故說「雖無修雜行的專修,卻有修正行的雜修」。

        以上大師分辨「雜行、正行、助業、定業」,而勸導不問行住坐臥的稱名,有捨雜歸正、捨助專定的廢立之意。

        前面曾談到「五種雜行」都是佛教中的修行;只是既然要了脫生死、往生極樂,卻不一心信順彌陀的救度,而去依靠阿彌陀佛以外的諸佛菩薩、其他法門,不知此等對往生來講都是無力的,不能往生的,力量全在彌陀一佛。由於迷而不知,其心其行皆雜,故言 「雜行」,勸應捨棄。

        當然讀誦龍樹、天親、曇鸞、道綽、善導等淨土五祖正確解釋淨土三經的論釋,不算是讀誦雜行;又閱覽有關因果的經論,有助於機的深信,也不算讀誦雜行。

        至於「諸善萬行」,以勤修此等諸善,以為但有此善必能救度自己,必能往生極樂,仰仗修善之力,這種心態便是自力之心;以這種自力心所作的諸善便是雜行。當然行 為是善的,應該眾善奉行,但自力心是不好的,大師貶之,嫌為雜行,要人捨棄。這絕非捨棄行善。善不可捨,所應捨的乃是自力之心。當自力心捨掉之時,則一切所謂的雜行之諸善便完全轉變 為報謝廣大佛恩之行。

        至於「雜修」,即是助正兼修,這當然是心向阿彌陀佛一佛的行業;然而以為勤修此五正行之故才能往生,不知助業是方便,唯有正定業才是真實,才是往生因種,因而依靠自己所修五正行之力,這便是自力心;以這自力心所修的五正行名 為「雜修」。當然所修的是正行,行此正行方知本願之旨,然而仍存自力,大師貶為雜修,勸人捨棄;這絕非捨棄五正行,而是捨棄自力心。當自力心捨掉之時,則從來被貶 為雜修的助正兼行便完全轉變為報謝廣大佛恩之行。

        此「就行立信」之「行」既是順佛願的正定業之稱名,而此稱名不是行者累積自己稱名之功,不是以稱名之力祈求往生;往生資糧在彌陀之名號功德,而此稱名乃是名號功德的全現,信受稱念即得往生;因此「就行立信」不外是「機法二種深信」中的「法深信」的內容。大師於「法深信」說:「決定深信(立信),乘彼願力定得往生(就行,念佛即是乘彼願力 )。」又〈玄義分〉說:「南無者即是歸命(立信),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(就行,名號即行)。」願力名號,一體異名,信願力即是信名號,信名號即是信念佛。就彌陀而言,即是本願名號使人往生,故言「本願名號正定業」;就眾生而言,即是信心念佛得往生,故言「信心念佛正定業」。名號、信心、念佛,一體異名;名號即信心,信心即念佛。既然心中信受本願之名號,自然口中亦流露本願之名號,此亦即是大師於 《往生禮讚》所說:

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,以光明名號,攝化十方;但使信心求念。

在此可知「名號正定業」、「信心正定業」、「稱名正定業」亦是一體異名。

        阿彌陀佛往昔廣發四十八大願,成就本願名號救度眾生,唯有信者得生;大師於「三心釋」之始說「辨定三心以為正因」,三心即是一信心,故亦可說「信心以為正因」。往生之正因在此信心,有一因無二因,此信心正是 「就行立信」之信,唯此一信一行,更無二信二行,唯以信彌陀本願的稱名念佛作為正因,故言正定業。

        茲將五正行之大判門與細判門,圖示如左:
 
 

十、二種深信    五種正行    意在導歸    一向專稱

        「信」字由「人」與「言」合成,意謂「人之言」為「信」;然而若其人無人格,所言虛妄不實,則不能成為「信」,而不可信。故善導大師解釋「深心」謂之「深信之心」,而從「就人立信」及「就行立信」說明之。所謂就人、就行立信,目的在於就可信之人、就可信之行,建立凡夫得生之信心。

        「就人立信」,此人不但非凡夫,亦非二乘三乘之聖者,而是滿足大悲、覺行圓滿之佛,佛是真語者、實語者、如語者、不異語者、不誑語者,是故佛說最可深信,此是就 「佛」建立信心。而佛說什麼?「就行立信」言:「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,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。」此正是佛說之「言」,自然成 「信」,故最可「深信」;此是就「佛言」建立信心。故「深心釋」之大綱有二:一就大悲滿足之人所言建立信心(就人立信);二就稱名正定業之行建立信心(就行立信 )。

        故知:「深心釋」中最初之「兩種深信」中之「乘彼願力,定得往生」,如何「乘」彼願力,尚未明言,直到「就行立信」時才點出「一心專念」之正定業。蓋所謂「願力 」即是「第十八願」之力,第十八願言「乃至十念」,凡「乃至十念」之人,即是乘彼願力,而「乃至十念」正是「一心專念,念念不捨彌陀佛名」,故言「順彼佛願故 」。是以「一心專念」即是「乘彼願力」;若非「一心專念」,即非乘彼願力,因「不順彼佛願」故。這是二種深信、五種正行的眼目,也是整部《觀經》的心要,所以 《觀經》雖然廣說定善十三觀與散善三福九品,可是到了〈流通分〉時,釋尊捨定捨散,獨舉 「持無量壽佛名」流通於現世及未來久遠之世;善導大師亦解釋為「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,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,一向專稱,彌陀佛名。」故知:即此兩種深信、五種正行,釋尊之意,在於導歸 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」。是故應信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」,定得往生,正定之業故,順彼佛願故,乘彼願力故。 

十一、彌陀願力    是增上緣    眾生念佛    即是乘託

        「因」遇「緣」則「果」現,依緣之不同,果亦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 如「碳素」以常溫常壓則成「碳」。

        若加以攝氏二千之溫度,五萬五千之氣壓則成「鑽石」。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如「水」遇攝氏零度則成「冰塊」,若遇攝氏一百度,則成「蒸氣」。

       

        如「種子」遇火之緣而被火燒,則永遠死亡;若遇水土之緣而善加播種,則生生不息。

        

        罪業凡夫遇普通之緣,則依然三塗六道,依然是造業造罪、受苦受難之凡夫。

        且如《觀經》九品,雖有遇大、遇小、遇惡三緣之不同,因而顯現外在善惡輩品之差異,然而內在實質依然皆是一味之凡夫、常沒於生死之苦海,是以善導大師定判為「九品皆凡 」。大乘佛法、小乘佛法,對於聖道根機來說,固然「漸頓各稱所宜,隨緣皆蒙解脫」而成為出離之緣;但是對於九品凡夫來說,遇同不遇故,還成普通之緣,不成出離之因。大師言: 「罪惡生死凡夫,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,無有出離之緣。」又言:「隨緣雜善恐難生。」如此罪業凡夫,若非彌陀世尊超發「別意之弘願 」作為出離之強緣,則一切解脫道絕,永沉生死淵底。善導大師《法事讚》言:「正由不遇好強緣,致使輪迴難得度。」

        然而此永難得度之善惡凡夫,若能得遇阿彌陀佛大願業力之增上緣,則萬不漏一,往生成佛。天親菩薩言:「觀佛本願力,遇無空過者。」是以凡夫出離之緣,唯在彌陀佛願。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善導大師於〈玄義分〉「要弘二門判」之文言:

1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。

        又「凡夫入報」之文言:

2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。

        然而善惡凡夫如何乘託阿彌陀佛大願業力之增上緣?

       善導大師於〈定善義〉「三緣文」答言:

3眾生稱念,即除多劫罪;
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,自來迎接;
諸邪業繫,無能礙者;故名增上緣也。

        故知:「但念佛名」,即是「乘」阿彌陀佛大願業力之「增上緣」,必得往生。如《觀經》言:「五逆十惡,具諸不善之愚人,以惡業故,應墮惡道;命欲終時,地獄眾火,一時俱至;遇善知識,教稱佛名,當下地獄猛火,化為清涼風,即時乘金蓮華,往生極樂世界。 」永離生死無常之業身,必證涅槃常住之佛身。
        甚矣!緣之重要,於此可知。

        善導大師又言:

4彌陀世尊,本發深重誓願,以光明名號,攝化十方,但使信心求念;上盡一形,下至十聲一聲等,以佛願力,易得往生。

(往生禮讚 )

5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,彼佛心光,常照是人,攝護不捨;
總不論照攝餘雜業行者,此亦是現生護念增上緣。

(觀念法門 )

6彌陀身色如金山  相好光明照十方;
唯有念佛蒙光攝  當知本願最為強。

(往生禮讚 )

7以佛願力:五逆十惡,罪滅得生;謗法闡提,迴心皆往。

(法事讚 )

8五逆謗法行十惡,迴心念佛罪皆除。
利劍即是彌陀號,一聲稱念罪皆除。

 (般舟讚 )

        慈愍大師言:

 9但使迴心多念佛,能令瓦礫變成金。
 

十二、觀經內容    以施開廢    引聖道門    入淨土門

        詳研《觀經》內容,並考其說時因緣,便知《觀經》有「從假入真」之「施、開、廢」三義,所謂施、開、廢即是:

1.為實權(為蓮故華 )——定散二善

2.權顯實 (華開蓮現 )——定散中說念佛

3.權立實 (華落蓮成 )——流通分廢定散立念佛

        「定散」中說念佛之文:

1.定善中「第九觀」言:「光明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眾生攝取不捨。」

2.定善中「第十二觀」言:「無量壽佛,化身無數,與觀世音,及大勢至,常來至此,行人之所。」

3.散善中「下品上生」言:「智者復教,合掌叉手,稱南無阿彌陀佛。」

4.又言:「化佛讚言:善男子!以汝稱佛名故,諸罪消滅,我來迎汝。」

5.散善中「下品中生」言:「善知識廣讚彼佛光明神力,聞已即生。」

 6.散善中「下品下生」言:「應稱南無阿彌陀佛。」

        〈流通分〉廢定散立念佛之文:

        〈流通分〉言:「若念佛者,當知此人,則是人中芬陀利華;觀世音菩薩、大勢至菩薩, 為其勝友;當坐道場,生諸佛家。」

        又言:「佛告阿難:汝好持是語,持是語者,即是持無量壽佛名。」

        〈流通分〉之文,釋尊不言「無量壽佛」之十三種「定觀」,而言「持無量壽佛名」之「稱名念佛」,以此明知釋尊之意,目的不在定散二善,而是以定散二善引導聖道門之行人歸入淨土門,故最後獨舉 《大經》第十八願所言 「乃至十念」之稱名念佛(亦即「持無量壽佛名」 ),是故善導大師解釋此文,並作《觀經》及一代教法之總結論而言: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,
            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,一向專,彌陀佛

亦可知凡《觀經》中所說「觀想」之利益,亦皆在稱名念佛之中,是故善導大師解釋「第九觀」所言「光明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眾生攝取不捨」之益,即是「稱名念佛 」之益,亦即以「念佛」即是「稱名念佛」;除了上面所言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」之外,其文尚多,如《觀經疏》釋「第九真身觀」之「光明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眾生攝取不捨 」的經文而言:

問曰:備修眾行,但能迴向,皆得往生;何以佛光普照,唯攝念佛者,有何意也?

答曰:此有三義:
明親緣:眾生起行,口常稱佛,佛即聞之;身常禮敬佛,佛即見之;心常念佛,佛即知之。眾生憶念佛者,佛亦憶念眾生。彼此三業不相捨離,故名親緣也。
明近緣:眾生願見佛,佛即應念,現在目前,故名近緣也。

明增上緣:眾生稱念,即除多劫罪;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,自來迎接;諸邪業繫,無能礙者;故名增上緣也。
自餘眾行,雖名是善,若比念佛者,全非比較也。
是故諸經中,處處廣讚念佛功能。
如《無量壽經》四十八願中,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。
又如《彌陀經》中,一日七日專念彌陀名號得生。
又十方恒沙諸佛證誠不虛也。
又此《經》定散文中,唯標專念名號得生。此例非一也。

        以上可知: 釋尊於〈流通分〉所言之「持無量壽佛名」,及善導大師所釋之「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,一向專稱,彌陀佛名」之文,不只是整部《觀經》的結論,也是一代佛法的總結論,既上承 《大經》第十八願之本願正旨,也開啟了無問自說的《小經》之由序。
      

十三、五部九卷    一貫宗旨    本願稱名    凡夫入報

        善導大師之「五部九卷」,法門廣大,義理磅礡;為引導時人,故其內容有真實(真 ),有方便(假 )。初學之人,若不知真假,無善知識指導,雖自己讀盡五部九卷,難免不知方針,不知指歸;不知五部九卷在說什 麼,應該如何實行。

        故此《觀經四帖疏》綱要,將善導大師之淨宗思想,提綱挈領,述其要點,欲使行者一眼便可明知:不論何人,信受彌陀救度、專稱彌陀佛名,願生彌陀淨土,則百即百生,千即千生,皆生彌陀之報土。易言之,即 「本願稱名,凡夫入報」。所謂「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,一向專稱,彌陀佛名」;「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」。此是善導大師五部九卷的一貫宗旨、不磨定論。五部九卷在說此一事,更無別事;唯此是真實,其他皆方便;方便雖多,真實唯一。

       茲將大師淨土思想之邏輯,列表於後:

        二門、二善、二信→二行→二業→正定業(本願稱名)

        「正定業」即是「專稱佛名」,以本願名號力故,必生極樂報土;此即「本願稱名,凡夫入報」之義。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當然大師是祖師的根器,佛聖的示現,故其自行,卓絕不群;然而不論大師自行如何,智愚善惡,士農工商,隨其根性,都以「一心專念彌陀名號」為其往生因行,這是萬人共通、古今皆同的,也是大師一以貫之的思想。故但能信受彌陀救度、專稱彌陀佛名、願生彌陀淨土,則就往生證果而言,大師之智善不增,我輩之愚惡不減,今生今世,同生極樂,同證光壽,同因同果,真正 「五乘齊入」。故《法事讚》卷上云:「人天善惡,皆得往生;到彼無殊,齊同不退。」這更無別因,都是由於彌陀本願力之故,此即「本願稱名,凡夫入報」之義。
 


信受彌陀救度    專稱彌陀佛名
願生彌陀淨土    廣度十方眾生